防疫期間,網絡游戲成為眾多消費者的娛樂選擇,近日,中國消費者協會,針對收到的眾多消費者對有關網絡游戲消費糾紛反映作出了回答。
針對“網絡游戲經營者擅自變更已售出的人物形象、游戲道具及其功能、特效等”的問題,中消協表示,購買的網絡游戲人物形象、道具等產品,具有財產屬性,是民法總則確認保護的財產權利。由于網絡游戲產品的虛擬性,其占有、使用均在游戲之中,消費者對已購產品的控制能力有限。網絡游戲經營者不應借助自身優勢,未經消費者同意,以升級、優化等名義,擅自變更消費者已購產品的實際功能和效果。這種做法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、公平交易權和索賠權,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此外,針對網絡游戲經營者加貼“最終效果以游戲內為準”的聲明的問題,中消協表示,網絡游戲經營者銷售給消費者的人物形象、道具及其功能、特效等應當和上線推銷時的宣傳展示一致,不能以消費者購買后的實際為準。消費者看到游戲產品的文案、視頻等具體說明,購買了相關游戲產品,雙方形成了消費合同關系,經營者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,不能借助“最終效果以游戲內為準”的聲明,使雙方約定處于不確定狀態,甚至以此為自己違反約定開脫和免責。網絡游戲經營者的這種聲明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,也違背公序良俗。
最后,中消協還建議網絡游戲經營者應誠實守信經營,拒絕虛假宣傳,加強自律自查,刪除不公平規定。